問答題
【案例分析題】2008年5月23日,甲國的政府船只“奮進號”到乙國進行政府采購,但由于未能按事先約定向乙國B公司及時支付貨款,隨后B公司阻止“奮進號”出港。5月26日,B公司在本國法院對“奮進號”提出對物訴訟。5月28日,根據B公司的請求,乙國法院采取臨時措施將“奮進號”先行扣押。6月5日,甲國政府通過外交途徑要求乙國法院撤銷扣押令,因為“奮進號”是甲國的國家財產,享受國家豁免。根據《聯合國國家及其財產管轄豁免公約》的相關規(guī)定,“奮進號”是否享有國家豁免?為什么?
答案:
盡管“奮進號”為政府船只,屬于國家財產,但它從事的是商業(yè)交易行為,根據《聯合國國家及其財產管轄豁免公約》的相關規(guī)定,一國...