A.折杖法 B.刺配之法 C.凌遲 D.盜賊重法
A.宋刑統》篇目不再是12篇,而是18篇 B.宋刑統》在每篇至下設“門”,共213門 C.宋刑統》將敕、令、格、式中的刑事規(guī)范附于律文之后 D.宋刑統》增加了“折杖法”