在斷定船舶是否存在碰撞危險時,考慮的因素有()。 ①如果來船的羅經(jīng)方位沒有明顯的變化,則應(yīng)認為存在這種危險; ②即使有明顯的方位變化,有時也可能存在這種危險,特別是在駛近一艘很大的船或拖帶船組時,或是在近距離駛近他船時
A.① B.② C.①②都對 D.①②都不對
對備有可使用的雷達的船舶決定安全航速時,應(yīng)考慮()。 ①雷達設(shè)備的特性、效率和局限性; ②所選用的雷達距離標尺帶來的任何限制; ③海況、天氣和其他干擾源對雷達探測的影響; ④在適當距離內(nèi),雷達對小船、浮冰和其他飄浮物有探測不到的可能性; ⑤雷達探測到的船舶數(shù)目、位置和動態(tài); ⑥當用雷達測定附近船舶或其他物體的距離時,可能對能見度作出更確切的估計
A.①~⑤ B.②~⑥ C.②~⑤ D.①~⑥
對于船舶在安全航速時,應(yīng)考慮的因素有()。 ①能見度情況; ②通航密度,包括漁船或者任何其他船舶的密集程度; ③船舶的操縱性能,特別是當時情況下的沖程和旋回性能; ④夜間出現(xiàn)的背景亮光,諸如來自岸上的燈光或本船燈光的反向散射; ⑤雷達探測到的船舶數(shù)目、位置和動態(tài); ⑥吃水與可用水深的關(guān)系"
A.①~⑤ B.①~⑥ C.②~⑤ D.②~⑥